为持续推进医共体工作高质量发展,满足医院新建门诊、应急、医技综合大楼投用后的临床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我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同工同酬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有关规定程序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16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及人数如下:
医学影像医生:3人
临床医生:10人(内、外科医生各5人)
药剂师:1人
检验师:1人
信息统计员:1人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医疗卫生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⑤本县卫健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或曾在人民医院受聘过临聘制人员合同终止、辞职、辞退者不得报名。
⑥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学历要求: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有规培证者优先)。
(三)年龄要求: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硕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1997年1月1日,且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招聘全程公开开展,依次通过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规范程序进行。
招聘公告在“洞口县人民医院”官网予以公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7日8:00-17:30(中午12:00-14:30休息)。
2.报名地点:洞口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民医院新门诊、应急、医技综合大楼10楼)
3.提交资料:
①提供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并在报考时作承诺签字;
④提供近期彩色1寸相片2张;
⑤须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合二为一。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逾期不参考者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三)考试
1.本次考试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均采取百分制。依照理论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入围参加面试人选,理论考试成绩为并列者,可一同入围面试,专硕研究生直接入面试。
2.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专硕研究生直接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考试成绩在“洞口县人民医院”官网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1.根据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组织实施。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3.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政审环节,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洞口县人民医院”官网予以公示。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所有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最低6年服务期限聘用合同;所有聘用人员毕业3年内需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
五、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3.被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岗到位。办理招聘手续后未按时到岗到位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4.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5.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洞口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9-7221536
监督电话:0739-7131880(洞口县人民医院纪委办)
洞口县人民医院
2026年6月30日


